险位超赔和事故超赔有什么区别?
【正确答案】:险位超赔分保合同又称一般超赔保障,它是以每一危险单位所发生的赔款为基础来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分保责任额。如果该事故涉及更多的危险单位受损,那么合同双方承担的责任定会相当可观,为此,合同往往对每次事故的危险单位加以限制,多数合同限制为二三个,如果有第四个危险单位损失,则由原保险人自己承担。事故超赔分保合同亦称巨灾超赔保障,它是以一次事故造成的赔款总额为基础来计算分出人和分人人的自负责任和分保责任的一种超赔分保方式。所以,二者的区别在于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分保责任额的基础不同,前者是以每一危险单位所发生的赔款为基础;后者是以一次事故造成的赔款总额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