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再保险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程序。
简述再保险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程序。
【正确答案】:再保险合同仲裁条款一般包括仲裁程序、仲裁机构、仲裁地点和仲裁效力等内容。(1)仲裁程序。仲裁程序主要规定如何进行仲裁。再保险合同的仲裁条款一般规定,在发生争议时,可由合同的任何一方在仲裁开始前一个月内,提出仲裁申请以及各种资料,另一方在收到申请书一个月内提出答辩书。然后由订约双方各自指定一名仲裁人进行仲裁,双方的异议均应在裁决前的抗辩书中提出。为了防止由两个人组成的仲裁庭因意见不一致而影响仲裁的顺利进行,在仲裁之前,往往要求由双方指定的仲裁人再共同推选一名公断人。倘若由两名仲裁人组成的第一仲裁能够达成协议,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双方都应共同遵守仲裁所做的结论,否则需交公断人继续仲裁,公断人所做的结论是最终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必须共同遵守。仲裁人(Arbitrator)和公断人(Umpire)通常由保险界的高级职员和有名望的人士担任。如果双方指定的仲裁人在30天内不能推选出公断人,则由仲裁地的保险同业公会理事长或商会理事长等指定。当然,公断人必须正派、公道,并且与当事人双方的争议没有利害关系,同时,还必须具有保险和再保险等方面的丰富知识和业务实践经验,以便秉公妥善地处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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