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省甲市A县的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开工建设,但处于停工未投产状态,无环保手续。A县环境保护局认为该项目建设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环保部门审批,方可进行建设,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违反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A县环境保护局决定对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一是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二是处以该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显示评估总价值2%罚款,共计3000000元。
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本案被告提供的调查、询问笔录及现场检查笔录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不能认定被告对本案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及现场勘察,认定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违法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问题:
(1)A 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当告知其享有 什么权利?请说明理由。(4分)
(2 )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对该案可以作出什么样的判决?请说明理由。(6分)
【正确答案】:(1)应告知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依据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 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2)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撤销判决。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⑥明显不当的。
本案中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本案被告提供的调查、询问笔录及现场检查笔录 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不能认定被告对本案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及现场勘察。认定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违法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因此依据法律规定,可以作出撤销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