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审理某药品行政处罚案时查明,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拒绝听取被处罚人的陈述申辩。下列关于法院判决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法院在审理某药品行政处罚案时查明,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拒绝听取被处罚人的陈述申辩。下列关于法院判决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当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B、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程序瑕疵,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当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D、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当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1)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了法定程序,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A项中认为法院“应当”这样判决,说法过于绝对,不正确。(2)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司法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本题中情形并不属于法院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故B项错误。(3)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1条的规定,本题中药监局未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听取被处罚人的陈述申辩,故其处罚决定依法不成立而非无效。依据有关司法解释,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的,法院应当作出确认其无效的判决。故C项正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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