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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适当的部委规章有权予以改变或撤销的国家机关是
分类:
行政法学(00261)
发表:2024年08月09日 02时08分21秒
作者:
admin
阅读:
(1)
对不适当的部委规章有权予以改变或撤销的国家机关是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考点点击】本题考査的知识点为部委规章的撤销。【要点透析】《立法法》第88条规定,国务院有权 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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