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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厂是否具有原告资格?请说明理由
分类:
行政法学(00261)
发表:2024年08月09日 02时08分17秒
作者:
admin
阅读:
(2)
丁厂是否具有原告资格?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A;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题目解析】: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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