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安工程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价为500万元,其中有60万元的主要材料由业主供应,合同工期为7个月。承包合同规定:开工前业主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工程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预付工程款时起扣。业主自第1月起,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除保修金,保修期满返还。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或少于招标文件计算的工程量10%以上时,结算单价分别按原单价乘以系数0.9或1.05。由业主供应的主材款应在发生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