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日,中国江苏省某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预售一批原材料。电文为:“兹发价5万吨一级木材,每吨单价为2000美元CIF吉隆坡,装运期4/5月,即期信用证支付,须以货物尚未出售为准。”3月8日,马来西亚回电,“你3月2日电接受。”此时,因国际市场木材价格上涨,原发价的价格对出口公司不利,因此,出口公司与日本一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按国际市场价售出木材。

问江苏省某出口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2008年3月2日,中国江苏省某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预售一批原材料。电文为:“兹发价5万吨一级木材,每吨单价为2000美元CIF吉隆坡,装运期4/5月,即期信用证支付,须以货物尚未出售为准。”3月8日,马来西亚回电,“你3月2日电接受。”此时,因国际市场木材价格上涨,原发价的价格对出口公司不利,因此,出口公司与日本一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按国际市场价售出木材。

问江苏省某出口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正确答案】:(1)出口公司不违约。
(2)因为出口公司发出的发价是“虚盘”,附有保留条件,出口公司发出“虚盘”时并无受其约束的意思。而“虚盘”不是公约意义上的发价,而只是一项发价邀请,即使“虚盘”已被对方“接受”,我国出口公司仍然可以不予确认,不受约束,不与对方订立合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