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1岁的丁某在江阴某公司上班,2011年7月丁某受厂方指派到杭州市出差。趁此机会与网友雷某相约在某江堤上见面,不料却遭雷某同学金某的妒忌报复而被砍伤左手,伤残程度达八级。案发后,丁某向江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要求认定工伤。 问:丁某的伤残是否属于工伤?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