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每届任期改为( )
1993年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每届任期改为( )
A、3年
B、4年
C、5年
D、10年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1)1954年宪法规定,省级人大每届任期4年;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大每届任期2年。(2)1982年宪法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大每届任期5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大每届任期3年。(3)1993年,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修改宪法时,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每届任期由3年改为5年。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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