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修正后的《选举法》规定,原选区选民对县级人大代表提出罢免案必须有()
A、20人以上联名
B、30人以上联名
C、40人以上联名
D、50人以上联名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2004年10月27日对《选举法》进行修正,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如下修正:再度引入预选;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严惩贿选行为;对县级和乡级代表罢免案提出的联名人数作出了 不同规定:对于县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