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源知识库
专业知识收录平台
用相似而不相同的概念代替原先使用过的概念,属于何种谈判诡辩手法?
分类:
现代谈判学(03293)
发表:2024年08月10日 14时08分48秒
作者:
admin
阅读:
(4)
用相似而不相同的概念代替原先使用过的概念,属于何种谈判诡辩手法?
A、歪曲语境
B、言实相悖
C、以偏概全
D、偷换概念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偷换概念是在思维和论辩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违反同一律的逻辑要求,用一个概念去代换另一个不同的概念而产生的逻辑错误。偷换概念也是一种常见的诡辩手法。
上一篇
企业愿景具有的特点包括
下一篇
原文:It seems reasonable that the underlying motivation for going public may be at least partially inferred by examining other characteristics and actions of the firm.
译文:通过检验这家公司的其他特性和行为至少可以推断出股票上市的内在动因中的部分动因,这似乎是合理的。
Top
首页
后台登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