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英国法律对出版事业的制裁有哪些名目?
18世纪英国法律对出版事业的制裁有哪些名目?
【正确答案】:①叛逆罪:这是最严厉的处罚,应用较少;
②煽动诽谤罪:凡批评国王、宫廷、内阁大臣及高级官员,不管批评是否合理均以煽动诽谤罪论处;
③侵犯国会特权:凡批评议员、批评国会,都被认为侵犯国会特权,而且自1660年起就禁止报道国会辩论,以后又一再重申此令;
④总逮捕令;凡触犯上述任何一种罪名,国务大臣均可下令对有人员进行搜捕、审讯,对有关出版物均可没收、焚毁。P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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