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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于1960年根据《建房与发展法令》成立( ),由其全权负责建造和分配向中低收入阶层出售(出租)的公共组屋。
分类:
社会保障学(07484)
发表:2024年08月11日 06时08分36秒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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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加坡于1960年根据《建房与发展法令》成立( ),由其全权负责建造和分配向中低收入阶层出售(出租)的公共组屋。
A、国家住房建设部
B、国家住房发展局
C、住房发展总务处
D、国家房屋建设局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新加坡于1960年根据《建房与发展法令》成立国家住房发展局,由其全权负责建造和分配向中低收入阶层出售(出租)的公共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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