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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清朝督抚与明朝督抚的不同之处。
分类:
中国行政史(00322)
发表:2024年08月11日 18时08分05秒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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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清朝督抚与明朝督抚的不同之处。
【正确答案】:答:明朝的督抚在明中期以后虽在地方上上逐渐掌握了行政权力,但职权偏重于监察。名义上始终算是中央官员,正式省级官员一直是三司长官。清朝督抚则已成为法定的省级地方行政长官,是名实兼备的封疆大吏,代表皇帝总揽一省或数省军政大权。P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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