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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宪国大”后,行政院院长、副院长的产生方式为
分类:
中国行政史(00322)
发表:2024年08月11日 18时08分20秒
作者:
admin
阅读:
(7)
“行宪国大”后,行政院院长、副院长的产生方式为
A、由行政院各部会首长推选
B、由总统提名,经考试院同意任命
C、由总统提名,经监察院同意任命
D、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解析:“行宪国大”后,按照宪法的规定,重新设立了五院。五院的行政体制与从前也有所变化。 行政院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各部会首长若干人及不管部会的政务委员若干人。行政院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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