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公文处理部门在确定各类不同文件的整理(立卷)时间上,应注意哪些?
机关公文处理部门在确定各类不同文件的整理(立卷)时间上,应注意哪些?
【正确答案】:机关公文处理部门在确定各类不同文件的整理(立卷)时间上,应掌握以下几点:(1)领导指导性文件,是从普遍意义上阐述问题的。因此,不要求某一方面的机关马上回答。如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的决议、决定,还有如年度计划、长期规划等。从发文机关来说,在这些文件发出之后就可以将定稿和存本及时整理(立卷);从收文机关来说,则须经有关领导人或部门阅知,向下传达或采取了措施之后,才算告一段落,然后再将来文整理(立卷)。(2)不必办复的收文,如上级领导机关发来的任免令、通知、通报等,经机关领导人阅知以及有关部门传阅,也就算办理完毕了,即可将来文整理(立卷)。(3)问复性公文,一来一往了事,如请示与批复,问函与复函,在复文机关发出或对方机关收到后,就可以各自整理(立卷)。(4)重大问题,可能要处理较长一段时间才能结束,但大问题是由许多小问题构成的,只要其中某项具体问题已经解决,有关这项具体问题的文件,在公文办理程序上就算办理完毕了。因此,也可以整理(立卷),不必等整个工作结束再整理(立卷)。总之,正在办理的,仍然处于公文运转办理过程中的文件,还不能马上整理(立卷),只有等到它们办理完毕,也就是完成了公文办理程序的文件,才能够整理(立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