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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预算处可否向地、市财政局正式行文?为什么?
分类:
公文写作与处理(00341)
发表:2024年08月11日 23时08分04秒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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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预算处可否向地、市财政局正式行文?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可以。预算处是省财政厅的内设机构,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精神,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应由省财政厅或者省财政厅办公室发文。如果确实需要向地、市财政局的预算科直接行文,可采用“函”的形式,其文种要与内容一致。也有不少用以解决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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