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比较中级人民法院与高级人民法院在案件管辖权上的区别。
试比较中级人民法院与高级人民法院在案件管辖权上的区别。
【正确答案】: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1)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在刑事案件方面,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外国人犯罪的案件;在民事案件方面,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在行政案件方面,包括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在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2)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理的第一审案件。(3)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1)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包括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在本辖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和在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2)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理的第一审案件。(3)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4)对辖区内海事法院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上诉的案件。(5)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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