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知名网络人士李某(30岁)在互联网上公开宣布参加他所在地的某市辖区的人大代表选举,引起全国网友的关注和热议。随后又有多位人士均通过互联网公开表示将参选他们所在地的人大代表,由此“公民自荐参选人大代表”成为社会各界讨论的热点问题。请问:
(1)李某通过互联网公开宣布参选,此举是否能够使其获得正式代表候选人资格?为什么?
(2)假如李某未被选举委员会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是否还有其他程序或途径使其当选为该区人大代表?请予以说明。
(3)请结合
2011年5月,知名网络人士李某(30岁)在互联网上公开宣布参加他所在地的某市辖区的人大代表选举,引起全国网友的关注和热议。随后又有多位人士均通过互联网公开表示将参选他们所在地的人大代表,由此“公民自荐参选人大代表”成为社会各界讨论的热点问题。请问:
(1)李某通过互联网公开宣布参选,此举是否能够使其获得正式代表候选人资格?为什么?
(2)假如李某未被选举委员会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是否还有其他程序或途径使其当选为该区人大代表?请予以说明。
(3)请结合材料内容阐述我国公民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正确答案】:(1)李某通过互联网公开宣布参选并不能使其自动获得代表候选人资格。因为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要获得代表候选人资格,需要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或者该选区10人以上选民的联名推荐。(P117)
(2)有。若大多数选民在投票时都另选李某作为代表,李某依然可以当选,由选举委员会确定选举结果有效并宣布其当选。(P117)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市辖区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李某自荐参选人大代表充分体现了公民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他主动参选区人民代表在符合宪法和法律的情况下不应受到限制。(P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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