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间接选举程序的特点。
试述间接选举程序的特点。
【正确答案】:答:间接选举不需要进行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选举的组织工作也较容易,而且有关提名候选人、介绍候选人以及投票程序与直接选举的有关程序也很相似。但它也有一些自己的特点,现分述如下:
(1)选举主持机构。与直接选举成立专门的选举委员会不同,间接选举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2)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与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侯选人。提名候选人阶段结束后,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将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印发全体代表,由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教符合差额比例,直接进行投票选举。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最高差额比例,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确定的具体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3)确定当选。选举大会由主席团主持,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者当选。选举结果由大会主席团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另外,经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选出以后,要经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并经常务委员会确认其代表资格是否有效。P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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