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国家副主席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
B、国家副主席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续任职两届以上
C、国家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大补选,补选之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暂时代理国家主席的职位
D、国家副主席没有独立的职权,其职责主要是协助国家主席工作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主席和副主席制度。1、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不是决定。所以A不正确。这是一个很容易混淆的选项。需要特别注意: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2、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所以B不正确。3、根据宪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而不是补选。只有在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所以C不正确。4、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没有独立的职权,协助主席工作。所以D正确。能否正确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全面掌握宪法中规定的主席、副主席的出生、任期、补选、职权等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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