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石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外某石油公司进口原油,支付不含增值税价款折合人民币9040万元;
(2)开采原油7000吨,将开采的原油对外销售5000吨,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034万元。
已知,该原油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6%,增值税税率为13%。
要求:
(1)计算该石化企业2021年4月应缴纳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2)计算该石化企业2021年4月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
【正确答案】:
(1)该石化企业2021年4月应缴纳资源税的计税依据=2034÷(1+13%)=1800(万元)
(2)该石化企业2021年4月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1800X6%=108(万元)
【题目解析】: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可按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和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作为计税依据。
从价定率计征办法: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矿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运杂费用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