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0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32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000万元,其中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200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营业外收入8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其中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 要求:(1)计算该企业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 (2)计算该企业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 (3)计算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1)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200&TIMES;14%=28万<30万,故允许扣除28万职工教育经费=200&TIMES;2.5%=5万<7万,故允许扣除5万,其余2万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职工工会经费=200&TIMES;2%=4万>3万,故允许扣除3万(2)年度利润总额=3200-2000+80-50=1230万允许扣除的捐赠支出限额=1230&TIMES;12%=147.6万>30万,故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为30万(3)应纳税所得额=1230+(30-28)+(7-5)=1234万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234&TIMES;25%=308.5万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考生应注意各项特殊支出的扣除限额,并据此正确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