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某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中持有3/5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了两项决议:第一,决定发行公司债券;第二,决定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问:(1)若股东乙因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可否委托其妻子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为什么?如果可以,其妻子应该如何行使表决权?(5分)
(2)上述两项决议的通过是否合法?(8分)
(3)公司债券的发行应当按照什么程序进行?(4分)
(4)如果股东丙想将自己的股份转让出去,股东丁能否主张优先购买权?为什么?(3分)
甲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某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中持有3/5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了两项决议:第一,决定发行公司债券;第二,决定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问:(1)若股东乙因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可否委托其妻子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为什么?如果可以,其妻子应该如何行使表决权?(5分)
(2)上述两项决议的通过是否合法?(8分)
(3)公司债券的发行应当按照什么程序进行?(4分)
(4)如果股东丙想将自己的股份转让出去,股东丁能否主张优先购买权?为什么?(3分)
【正确答案】:(1)可以。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因此,乙可以委托其妻子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其妻子应当向公司提交乙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2)第一项决议的通过合法,第二项决议的通过不合法;决定公司发行债券的决议属于普通决议,对于普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决定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属于特别决议,对于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案中,出席会议的股东中持有 3/5 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只能通过普通决议不能通过特别决议,因此第一项决议的通过合法,第二项决议的通过不合法。
(3)第一,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第二,由保荐人保荐;第三,制作申请文件;第四,发行债券的申请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即可发行债券。
(4)不能。股份转让实行自由转让原则,股东丁无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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