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外商订立一份大豆出口合同,订约后由于我国出现巨大洪涝灾害,致使大豆严重减产,出口货源的采集遇到了困难,纵使努力收集,也难以按期履约。试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方能否以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外商免除交货责任?
我公司与外商订立一份大豆出口合同,订约后由于我国出现巨大洪涝灾害,致使大豆严重减产,出口货源的采集遇到了困难,纵使努力收集,也难以按期履约。试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方能否以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外商免除交货责任?
【正确答案】:我方不能要求外方免除交货责任,但可延期交货。?依据:国际贸易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在合同签订后,遭遇自然力量如水灾、火灾、大雪、地震等造成的人力不可抗事故,而不是由于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如造成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遭受方可根据不可抗力条款的有关规定并提供证明,可以免除交货或延期交货。只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程度是全局性的或根本性的,当事人可以免除交货。?案情分析:在本案例中,合同签订后我国出现巨大洪涝灾害,致使大豆严重减产,出口难以按期履约,这是签订合同时所无法预测的,是属于人力不可抗事件,但我国发生的自然灾害,其影响程度并非是根本性的,其影响亦未达到全局性的程度,只是采集遇到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我方不能以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外商免除交货责任,只能要求延期交货而不负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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