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A贸易出口公司与外国B公司以CFR洛杉矶、信用证付款的条件达成出口贸易合同。合同和信用证均规定不准转运。A贸易出口公司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委托C货代公司将货物装上D班轮公司直驶目的港的班轮,并以直达提单办理了议付,国外开证行也凭议付行的直达提单予以付款。在运输途中,船公司为接载其它货物,擅自将A公司托运的货物卸下,换装其它船舶运往目的港。由于中途延误,货物抵达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达船的抵达时间晚了20天,造成货物变质损坏。为此,B公司向A公司提出索赔,理由是A公司提交的是直达提单,而实际则是转船运输,是一种欺诈行为,应当给予赔偿。 请分析回答:(1)什么是海运提单?它的作用有哪些?(6分) (2)A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理由何在?(7分) (3)货物途中风险谁承担?B公司可否向船公司索赔?(7分)
【正确答案】:答: (1)海运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活动成立,承运人已经接管货物或已将货物装船并保证在目的地交付货物的单证。(3分)它的作用如下:(3分)①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给托运人的承运货物的收据;②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也是处理承托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主要依据;③是货物所有权的证件。(2)A公司对此货损不承担责任。(3分)A公司已按信用证的规定将货物如期装上直达班轮并提供了直达班轮提单,卖方义务已经履行。(4分) (3)按CFR条件成交,货物在装运港装上驶往目的港的船舷时风险即转移。货物何时到达目的港,是否到达目的港,包括船公司中途擅自转船的风险概由买方承担,而与卖方无关。(4分) B公司可凭直达提单向承运人索赔。(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