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25%,A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假定该企业计提的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和因或有事项确认的负债均作为暂时性差异处理。A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报告于2012年4月30日批准报出,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5月31日。自2012年1月1日至4月30日会计报表公布前发生如下事项:
(1)2011年9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供销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在2011年11月供应给B公司一批货物,由于A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B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B公司通过法律要求A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该诉讼案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A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120万元。2012年3月25日,经法院一审判决,A公司需要赔偿B公司经济损失240万元,A公司不再上诉,并且赔偿款已经支付。
(2)3月20日,A公司发现在2011年12月31日计算甲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时发生差错,该库存商品的成本为4500万元,预计可变现净值应为3600万元。2011年12月31日,A公司误将甲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为3000万元。
(1)指出上述事项中哪些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哪些属于非调整事项。
(2)用文字说明A公司就上述事项应如何调整2011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正确答案】:(1)第一个、第二个均属于调整事项。
(2)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调整:
调增其他应付款240万元,调减预计负债120万元,调减应交税费60万元,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180(30+150)万元,调增存货600万元;调增盈余公积36万元;调增未分配利润324万元。
利润表项目的调整:
调增营业外支出120万元,调增所得税费用120(-60+30+150)万元,调减资产减值损失600万元,调增净利润360万元。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关调整:
调增净利润36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调增36万元。
【题目解析】:(1)事项一,对此经济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确认时税法是不认可的,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在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对此预计负债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了递延所得税。日后期间对于实际发生的赔偿金额,税法允许税前扣除了,所以要以实际赔偿为基础计算调减的应交所得税。
(2)事项二,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错误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4500-3000=1500(万元),而正确的应计提数是4500-3600=900(万元),因此原来多计提了60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现在要冲销,同时要转销因多计提减值准备而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①事项(1)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0
预计负债 120
贷:其他应付款240
借:其他应付款240
贷:银行存款24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0
借:盈余公积9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
②事项(2)
借:存货跌价准备6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5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5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5
贷:盈余公积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