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用全面实施普及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人的素质这一价值观去评价我国普通中小学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是普通基础教育,目的在于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促进每个受教育者全面发展,它是建设一个高度文明水准、高层次文化结构社会的必由之路。义务教育不是英才教育,也不仅仅是升学教育,它的对象是所有适龄儿童和青少年;义务教育是普通文化基础教育,不是专业或职业教育,甚至也不同于谋求职业的准备。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入高一级学校,是义务教育的结果之一,而不是它所追求的唯一目标,它的真正目标乃在于;受教育者通过接受最基础的文化科学知识和最基本的训练而获得身心素质的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