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为一合伙企业合伙人,资本余额分别为70000、50000、80000,资本比例分别是35%、25%、40%,合伙损益由三人平均分配,现合伙人丙决定退伙,退伙金为89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用确认全部商誉法进行会计处理。
甲、乙、丙为一合伙企业合伙人,资本余额分别为70000、50000、80000,资本比例分别是35%、25%、40%,合伙损益由三人平均分配,现合伙人丙决定退伙,退伙金为89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用确认全部商誉法进行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

(退伙人丙的商誉是89000-80000=9000,而整个合伙企业的商誉就是9000/40%=22500,合伙损益平均分,每个人就是22500/3=7500) 退伙人丙的商誉是89000-80000=9000,而整个合伙企业的商誉就是9000/40%=22500
合伙损益平均分,每个人就是22500/3=7500

借:无形资产---商誉 22500
贷:合伙人----甲 7500
合伙人-----乙 7500
合伙人-----丙 7500

借:合伙人-----丙 89000
贷:现金 8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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