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原材料价款25万元,加工费用5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0.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尚未支付。假定企业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要求:(1)编制委托方收回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2)编制委托方收回加工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账务处理。(答案中的金额用“万元”表示)
某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原材料价款25万元,加工费用5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0.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尚未支付。假定企业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要求:(1)编制委托方收回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2)编制委托方收回加工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账务处理。(答案中的金额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1)委托方收回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借:委托加工物资250000;贷:原材料250000;借:委托加工物资50000;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5000;贷:应付账款55000;借:原材料300000;贷:委托加工物资300000。(2)委托方收回加工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借:委托加工物资250000;贷:原材料250000;借:委托加工物资55000;贷:应付账款55000;借:原材料305000;贷:委托加工物资3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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