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某厂向国外出口一批灯具。合同上规定每筐30只,共100筐。我方工作人员为方便起见,改为每筐50只,共60筐,灯具总数不变。

请问这种处理方式是否构成违约?
国内某厂向国外出口一批灯具。合同上规定每筐30只,共100筐。我方工作人员为方便起见,改为每筐50只,共60筐,灯具总数不变。

请问这种处理方式是否构成违约?
【正确答案】:(1)该方式构成违约。
(2)包装条款是合同中的实质性条款,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包装,否则构成合同违约。此案例中,卖方擅自将规定的每筐30只,共100筐改为了每筐50只,共60筐,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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