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甲公司2015年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应列示的金额及2015年合并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应列示的金额。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5年年末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存货”项目的金额为1 000 000元、“营业收入”项目的金额为1 100 000元,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 “存货”项目的金额为700 000元、“营业收入”项目的金额为900 000元。2015年5月1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20 000元,售价为400 000元(不考虑增值税),款项以银行存款结算。2015年年末,乙公司购入的该批库存商品尚未出售,其可变现净值为360 000元。2016年年末,该批库存商品仍未出售,其可变现净值仍为360 000元。
计算甲公司2015年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应列示的金额及2015年合并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应列示的金额。
【正确答案】:

甲公司2015年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应列示的金额=1 000 000+700 000-80 000+40 000=1 660 000(元)
甲公司2015年合并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应列示的金额=1 100 000+900 000-400 000=1 600 000(元)


【题目解析】:甲公司2015年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应列示的金额=1 000 000+700 000-80 000+40 000=1 660 000(元)甲公司2015年合并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应列示的金额=1 100 000+900 000-400 000=1 600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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