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估设备是于2004年1月1日进口的大型设备,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219.38万元,其中以美元支付的设备购置款(离岸价)折合人民币1500万元,境外运输及保险费占离岸价的1.5%,设备进口时的关税税率为17%,增值税率为17%,银行手续费为到岸价的1%,国内运杂费为人民币20万元,安装及配套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进口时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为1:8.2,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1月1日。
评估人员在评估中了解到,设备生产国同类设备在4年中价格上升了5%,境外运输及保险费仍为离岸价的1.5%,

被评估设备是于2004年1月1日进口的大型设备,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219.38万元,其中以美元支付的设备购置款(离岸价)折合人民币1500万元,境外运输及保险费占离岸价的1.5%,设备进口时的关税税率为17%,增值税率为17%,银行手续费为到岸价的1%,国内运杂费为人民币20万元,安装及配套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进口时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为1:8.2,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1月1日。
评估人员在评估中了解到,设备生产国同类设备在4年中价格上升了5%,境外运输及保险费仍为离岸价的1.5%,评估基准日该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下降至10%,增值税率仍为17%,银行手续费率也未发生变化。对国内调查得知,4年中各种费用物价指数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其中安装配套费用2004年1月1日的定基物价指数为108%,2008年1月1日的定基物价指数为116%,运杂费用价格指数自2004年起均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经对设备情况调查鉴定得知,该设备与现有同类新设备相比,每年增加运营成本20万元,今后该设备若保持100%的利用率,则尚可使用12年。评估基准日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7,企业所在行业的正常投资回报率为10%,企业所得税率为25%。
要求:(1)计算该设备的重置成本。
(2)计算该设备的评估值。(
(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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