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设有供电和机修两个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和管理部门提供服务,根据“辅助生产成本”明细账汇总资料,供电、 机修车间本月发生费用分别是26 100元和12 750元。两个辅助生产车间供应产品和劳务数量资料如下:
供电车间:供电数量29 000千瓦小时,其中基本生产车间耗用20 000千瓦小时, 机修车间耗用4 000千瓦小时,行政管理部门耗用5 000千瓦小时。
机修车间:服务总量12 500小时,其中基本生产车间使用9 000小时,供电车间使用2 500小时,行政管理部门
某企业设有供电和机修两个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和管理部门提供服务,根据“辅助生产成本”明细账汇总资料,供电、 机修车间本月发生费用分别是26 100元和12 750元。两个辅助生产车间供应产品和劳务数量资料如下:
供电车间:供电数量29 000千瓦小时,其中基本生产车间耗用20 000千瓦小时, 机修车间耗用4 000千瓦小时,行政管理部门耗用5 000千瓦小时。
机修车间:服务总量12 500小时,其中基本生产车间使用9 000小时,供电车间使用2 500小时,行政管理部门使用1 000小时。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采用顺序分配法计算各受益部门应承担的辅助生产费用,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1)各受益单位应承担的辅助生产费用:
供电车间的分配率=26 100÷29 000=0.9
机修车间负担的电费=0.9×4 000=3 600(元)
机修车间的分配率=12 750÷12 500=1.02
供电车间负担的机 修 费=1.02×2 500=2 550(元)
通过计算可知,供电车间受益少,机修车间受益多,所以供电车间应排列在前,先分配。机修车间排列在后,后分配。
具体分配如下:
分配电费: 机修车间: 4 000×0.9=3 600(元)
基本生产车间:20 000×0.9=18 000(元)
行政管理部门:5 000×0.9=4 500(元)
合计:26 100(元)
分配机修费:待分配的费用=12 750+3 600=16 350(元)
耗用数量=12 500-2 500=10 000(小时)
分配率=16 350÷10 000=1.635
基本生产车间:9 000×1.635=14 715(元)
行政管理部门:1 000×1.635=1 635(元)
合计:16 350 元
(2)会计分录
分配电费:
借:辅助生产成本—机修车间 3 600
制造费用 18 000
管理费用 4 500
贷:辅助生产成本—供电车间 26 100
分配机修费:
借:制造费用 14 715
管理费用 1 635
贷:辅助生产成本—机修车间 16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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