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我国出口公司A与英国进口商B按每公吨200美元FOB大连条件成交800公吨农产品,合同规定包装条什为每25千克双线新麻袋装,信用证付款方式,A公司凭证装运出口并办妥了结汇手续,事后对方来电,称:该公司所交货物扣除皮重后实际到货不足800公吨,要求按净重计算价格,退回因短量多收的货款。我公司则以合同未规定按净重计价为由拒绝退款。请问:A公司是否应该退款?为什么?
(案例分析)我国出口公司A与英国进口商B按每公吨200美元FOB大连条件成交800公吨农产品,合同规定包装条什为每25千克双线新麻袋装,信用证付款方式,A公司凭证装运出口并办妥了结汇手续,事后对方来电,称:该公司所交货物扣除皮重后实际到货不足800公吨,要求按净重计算价格,退回因短量多收的货款。我公司则以合同未规定按净重计价为由拒绝退款。请问:A公司是否应该退款?为什么?
【正确答案】:答:A公司应该退款;因为合同中没有约定如何计重。按照惯例,没有明确规定计重方法时,通常按照净重计算,因此,在此案例中,扣除皮重后的净重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800公吨,A公司应该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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