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按FIDIC合同条件签订了可调价的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390天,合同总价5000万元。施工前施工单位向工程师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1)因地质勘探报告不详,出现图纸中未标明的地下障碍物,处理该障碍物导致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0天,增加人工费2万元、材料费4万元、机械费3万元。
(2)基坑开挖时因边坡支撑失稳坍塌,造成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5天,增加人工费1万元、材料费1万元、机械费2万元。
(3)结构施工阶段因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导致施工单位增加人工费4万元、材料费6万元、机械费5万元,工作持续时间延长30天。
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按程序提出了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编写了索赔报告。问题: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施工单位是否可以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分析:
事件(1):可以获得工期补偿,因事件(1)导致的施工延期属于可原谅延误;(2分)可以获得费用补偿,因为图纸未标明的地下障碍物属于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属于可补偿延误。(2分)
事件(2):不能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2分)因为基坑边坡支撑失稳属于施工单位施工方案有误,应由承包商承担该风险,属于不可原谅延误。(2分)
事件(3):能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2分)因为建设单位工程变更属建设单位的责任,属于可补偿延误。(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