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是如何论述“法、势、术”三者之间关系的?
【正确答案】:韩非继承和发展了前期法家的思想,他在总结前期法家法、术、势三派得失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更加完整的“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体系。(1)“以法为本”。韩非和前期法家一样,认为要实行法治,首先必须有“法”。这就是说,法是由官府制定、颁布的法令,它使百姓确信守法的一定受赏,犯法的一定受罚。这是官吏和百姓都必须遵守的。当然,他不可能揭示法的阶级本质,但对法所下的定义比前期法家更确切些。①治国必须“以法为本”。韩非对法的重要性作了较全面的论述。他认为,治国必须“以法为本,本治者名尊,本乱者名绝”《饰邪》。在他看来,执政者依法办事,国家可以由弱变强。②刑赏是君主手中的“二柄”。韩非认为,以“法”治理国家,当务之急是要正确实行刑赏制度。③“峭其法而严其刑”。(2)法、势结合论。韩非讲的“抱法处势”,就是坚持法治而又掌握权势的意思。这是韩非法治理论的一项重要内容。韩非接受了慎到的思想,又耳闻目睹了一些国家政权更替的变化,进一步认识到君主掌握权势的重要性,并发展了慎到的“势治”说。韩非把“势”分为“自然之势”和“人为之势”。韩非指出,慎到的“势治”说偏重于“自然之势”,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必须注重“人为之势”。这是对慎到“势治”说的重大发展。韩非讲“势”的根本目的,在于强化君主的权势,确立君主的无上权威,从而有效地维护封建统治。(3)法、术结合论。韩非自称是“法术之士”,主张用法行术,使法和术结合起来。韩非论述的内容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一是综核名实之术。①“因任(能)授官”。②循名责实。③迁官袭级,必因其功。韩非主张通过实践的考验,袭节而进。他的“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的名言,集中表达了法家用人的一条重要原则。二是无为而为与禁奸之术。韩非还吸取道家的无为思想,变成积极进取的人君“南面之术”。显然,韩非过分夸大了君臣之间的矛盾和利害冲突,把他们置于绝对对立的地位,千方百计地为君主设计出各种察奸、防奸、除奸的方法和手段,以达到维护君主专制统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