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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转让财产是行使撤销权的理由之一,“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是指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 )
分类:
合同法(00230)
发表:2024年08月07日 02时08分51秒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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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低价转让财产是行使撤销权的理由之一,“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是指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 )
A、30%
B、50%
C、70%
D、90%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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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下表是需求函数Q
d
=500-100P在一定价格范围内的需求表:需求量4003002001000价格(元)12345。(1)试计算价格2元和4元之间的需求弧弹性。(2)根据给出的需求函数,求P=2时的需求点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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