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于2008年7月12日在某市人才网上看到甲贸易公司的招聘信息,后成功应聘进入这家公司,入职后一直担任销售部经理一职,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另外,马某还可以获得餐贴、房贴等各种津贴、补贴。自从马某入职后,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马某工作到2009年3月9日离职。离职时,马某向甲公司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遭到拒绝。 (1)如果马某选择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2)如果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该案,则马某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权利请求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3)若马某在自己的手机中设定了“不接、不接、就不接、气死你”的彩铃,曾受到领导多次批评和客户投诉,并为此导致公司失去一个重要客户的订单,价值500万元。公司以马某严重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为由,解除与马某的劳动合同。如果认定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合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1)不受理,应该先去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办理处理手续。 (2)应该给与支持,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82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出这项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据此支持。 (3)1要证明单位规章制度合法、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具有合理性。 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应用程序合法。 2要证明马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利益损失。要有人证,物证等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