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邹某到一家公司做保洁。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告诉邹某,该工作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七小时,主要工作是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及主管安排的其他工作,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按月发放。同时,该人力资源部要求邹某签订一份劳务合同,并向邹某解释说,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与公司是劳务关系,所以签劳务合同。2010年8月,邹某在骑自行车上班途中,被一辆逆向行驶的轿车撞倒造成骨折,花去医药费8000多元。邹某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为什么?
【正确答案】:邹某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务关系。
【题目解析】:邹某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关系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双重性质。所谓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仅在某些方面有各自的特点,但均属于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