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17岁)是甲公司职工,因对领班的管理行为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造成重大损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李某(17岁)是甲公司职工,因对领班的管理行为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造成重大损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与公司劳动合同因李某未成年而无效 
B、.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C、李某与甲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D、甲公司不能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招用未成年工。对于招用未成年工的用人单位的特殊要求是要对未成年工进行特殊保护,未成年工是达到法定最低就业年龄的未成年人。我国《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背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对当事人全部或部分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可见,我国的最低就业年龄是16岁,并不是依照民法总则所提出的的完全行为能力的18岁,所以李某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A项是错误的。即时辞退,是指依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必依法提前预告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即时辞退的基本情形,有以下几种: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本题中的李某的情形,公司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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