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用人单位的合同到期,个人原因离职并办理了相关手续。时隔10日,王某体检发现自己怀孕了,遂以怀孕事实发生在劳动合同期间,离职协议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而主张恢复劳动关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用人单位无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情形的,劳动者无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B、王某离职时对怀孕不知情不能等同予离职意思表示不真实
C、孕期女职工依法不受解雇,是劳动法对用人单位的义务规定,不是对女职工离职权利的限制
D、王某离职时不知晓怀孕的事实,也不属于重大误解
【正确答案】:ABCD
【题目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王某与用人单位的合同到期,个人原因离职并办理了相关手续。王某无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离职时对怀孕不知情不能等同予离职意思表示不真实,不属于重大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