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0日,甲从商场买回一台A牌洗衣机(属“三包”商品),在5月15使用时,发现洗衣机突然不转,遂到商场要求退货,商场售货员乙声称,商场明文规定凡是在本商场购买的任何家用电器如有问题只能维修不能退换。但修理三次后,洗衣机仍不能正常使用,为此,甲多次找到商场有关部门投诉,但无结果。双方因此发生争执。请回答:消费者甲该如何处理?
2014年5月10日,甲从商场买回一台A牌洗衣机(属“三包”商品),在5月15使用时,发现洗衣机突然不转,遂到商场要求退货,商场售货员乙声称,商场明文规定凡是在本商场购买的任何家用电器如有问题只能维修不能退换。但修理三次后,洗衣机仍不能正常使用,为此,甲多次找到商场有关部门投诉,但无结果。双方因此发生争执。请回答:消费者甲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甲和经营者商场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进行解决。消费者甲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商场要求赔偿;消费者甲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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