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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时,由于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再设立,对于筹建中发生的800万元债务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类: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发表:2024年09月10日 04时09分16秒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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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时,由于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再设立,对于筹建中发生的800万元债务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丙、丁平均分摊
B、甲、乙、丙、丁按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摊
C、甲、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D、按创立大会成员所代表的表决权比例承担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依据《公司法》第94条和第95条的规定,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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