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妇女回家问题的争论2OO1年3月7日,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的一份大会发言大胆倡议:鼓励已婚女职工退出工作岗位,返回家中相夫教子、操持家政。持此观点的王贤才委员曾于6日向大会提交相关提案,建议修订《婚姻法》时明确,夫妇只有一方工作的,家庭财产应强制视为夫妇共有财产,以此保障“回家妇女”的权利。王贤才委员说:“男女平等不是一个狭隘的概念,男女有别、男女分工不同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他主张,凡是妻子辞去工作从事家政的,丈夫一方的单位应给付1.5倍的工资,即“丈夫的工资+妻子的一半工资”。但王玉钰委员则对鼓励“妇女回家”的提法坚决反对。她表示,如果让妇女回家,新中国成立以来倡导的男女平等就白费了,是历史的倒退。妇女没有经济地位,其他权利就无从保障,就会任人宰割。她和其他几位委员也撰写了一份提案,建议政府帮助下岗女职工重新就业。结合材料谈谈对公共政策的基本目标的理解。
【正确答案】:公共政策的基本目标。(1)公平。公平即每人或每个群体得到同样的利益。我们还可以把它们归纳为三种公平:第一,机会公平;第二,在不同的个体或集体之间是平等的,但对这些个体的背后或群体内部的每个人来说则可能并不平等;第三,最终状态公平。(2)效率。效率就是在给定投人中的最大化产出或既定产出所需要的最小化投入。(3)自由。自由就是人们能做他们想做的事情,除非会伤害其他人和群体的利益。(4)安全。简单地理解,安全就是生理生存上的最低保障,但在政治共同体中它则是非常复杂的概念。按我们通常的分类,安全的种类主要有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社会安全、国家安全、信息安全、心理安全等。公共政策必须充分考量回家与不回家对妇女、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在公平、效率、自由与安全等多元目标上所产生的复杂影响,以及它们之间的平衡和协调问题;最后还要根据大多数人的意愿让妇女自己去选择要不要回家,并辅之以相应的配套措施。例如,如果妇女选择回家,会增进家庭效率,但其各方面权益应该得到相应的公平保障。如果妇女选择工作,其各方面权益容易得到保障,但政府或有关部门一般要考虑帮助建立社会化的家政服务体系或提供一定的家政开支性的福利补贴,解决妇女们工作时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