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B、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C、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废止的
D、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E、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正确答案】:ABC
【题目解析】:
本题是对法条规定相关内容的直接考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着干问题的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本题是对法条规定相关内容的直接考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着干问题的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