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政府公共关系的特殊性。
【正确答案】:主体的特殊性:
政府公共关系的主体是政府,其特点有三:
(1)权威性。政府是国家权力的管理机关和执行机关,在它所辖的区域内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充分的行政权力,因而具有高度的权威性;
(2)导向性。政府的导向性表现为政府的意志。立场和行为等,一经表现,总会有相应的社会系绕或社会力量做出响应,提供支持。
(3)是代表性。一般而言,政府是所辖社会成员意志和利益的总代表,要向所辖社会成员负责。
客体的特殊性:
政府公共关系的客体是广大社会公众,其特点有三:
(1)普遍性。社会公众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的,特定政府所辖的社会公众有其同质性,有着共同的利益取向、价值空间和发展目标。
(2)复杂性。社会公众是作为分散的个体而存在的,每一个、每一群社会成员总有其特殊属性和特殊需求。
(3)多变性。时代永远在变,生存于其中的社会公众也在变,时空条件发生变化,他们的规模和结构也必然发生变化。
传播手段的特殊性:
政府公共关系在传播手段上与其他领域公共关系具有共通之处,但是由于政府在社会系统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往往在使用、整合和配置传播资源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