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属于应税消费品),该物资取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3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1%;支付加工费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5000元,则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
某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属于应税消费品),该物资取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3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1%;支付加工费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5000元,则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
A、40000元
B、45000元
C、45300元
D、46700元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核算。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应由消耗的主要材料、加工费、运杂费及相关税金构成。题中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0000×(1+1%)=30300(元);增值税额1700元可以用于抵扣,不构成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因取回物资后用于销售,则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不能用于抵扣,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所以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30300+10000+5000+45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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