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类训诂工作所产生的训诂材料是附在( )的注释,前人所称的“传”、“解”、“说”、“诠”、“疏”、“证”、“诂”等,都是( )的名称。
纂集工作所产生的( )是根据一定的原则纂集编排的训诂资料集或( )。
考证工作所产生的训诂材料,早期是用二度注释,也就是以( ) 或( ) 的形式存在的。
训诂材料指注释、纂集、考证等训诂工作的成果,所以有三种分别是( )、( )、( )。
传统训诂学中训诂体例的形成有两种情况:一种是( )的体例,另一种是( )的体例。
( )的体例是训诂家在训诂工作开始时就在明确的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它体现为固定的表述格式和程式化的用语。
自觉的体例的目的是很明确的,对训诂材料的归纳是有( )的,其格式和用语可以起到对相应的( )进行归类的作用。
词义明则句义明,句义明则文意明。从而形成了典型的( )注释体式,其目的是从考察字词的( )出发,来恢复古代文献的原貌。
( )缺乏理论的一惯性,是训诂家由于对材料的把握比较熟练而自然形成的较为一致的( )。
训诂体例是指训诂工作中所运用的( )和( )。
名词解释:训诂体例
《说文解字》的释义体例是怎样的?
训诂学的专业工作者目前所从事的工作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 ),二是( )。
任何训释所体现的都是( )和义项的关系,也就是说,训释的单位是( )。
训诂原理指从( )和( )中总结出的文献词义理论。